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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研究生十佳”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1   作者: 访问量: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加强研究生德育培养和学风建设,激发研究生创新意识,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推动和鼓励研究生创造更多优秀学术、科研成果,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学校特出资设立“研究生十佳”奖学金,该奖学金隶属于校长奖学金。2020-2021学年“研究生十佳”评选工作已启动,现就做好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评选对象

“研究生十佳”奖学金面向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二、奖项设置

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十佳(硕士)”:奖励10名硕士研究生,每人10000元奖学金,均颁发证书;

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十佳(博士)”:奖励10名博士研究生,每人20000元奖学金,均颁发证书;

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十佳提名奖”:除上述研究生十佳获奖者外,其余进入校级终评环节的研究生,均颁发证书。

三、参评条件

1.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生活态度积极,立志为国家现代化建设服务,有高度的国家使命感;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科研创新能力显著,专业技能精湛,发展潜力突出;

(4)有社会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类集体活动、社会公益活动和文体活动,身心健康;

(5)综合素质优秀,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上进,在广大学生中具有一定影响力,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6)申请人所取得的成果应为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攻读相应学位期间取得(硕士生用硕士阶段成果,博士生用博士阶段成果);

(7)申请人在相应学段不可多次获评,硕士、博士阶段分别最多可获得一次“研究生十佳”奖学金(不含“研究生十佳提名奖”)。

2.以下研究生不得参加“研究生十佳”评选:

(1)在读研究生期间有作弊、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2)在读期间违法犯罪者,或者因违反学校规定而受到学校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且未解除者;

(3)参评学年有不及格现象或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四、评选流程

1.学院初评

学生自愿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高等理工学院学生可在所在学院申报,也可在高等理工学院申报,但不能重复申报),并按要求填写申请表(附件1),表中各栏目由相应人员完成签字及意见填写后,连同汇总表(附件2)、各项支撑材料支撑材料仅需提交电子版),于5月24日下午14:00前将纸质版材料交至沙河主楼C座5层公式墙前“研究生学生工作”投递柜中,电子版材料于上述同时间前发至physicsjxj@126.com(注意两份文件命名格式为:学号-姓名-相应表单名)。学院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全方面综合考核申请人情况,公开选拔,每个学院最多推选1名硕士研究生和1名博士研究生作为校级候选人

2.学院全面公示

学院在申请阶段将所有申请人个人基本信息以及申请材料进行公示,确定推荐人后将推荐结果进行公示,以上公示均不少于3天。

3.学校复核

学校将对所有校级候选人的申请表和各项支撑材料进行复核。若有遗漏或不符合要求之处,要求申请人补齐或修改;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补齐或未修改,视为该申请人放弃参评资格;若发现造假现象,取消评选资格。        

4.校级终评

研究生院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建专家评审组,对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选拔,组织开展复评工作。复评采取答辩形式,评委由专家评委和学生评委组成,根据进入复评的候选人综合表现进行投票,以得票高低排名确定“研究生十佳”、“研究生十佳提名奖”获得者。

请各学院分别推荐两名教师评委(建议由一名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的老师和一名专业老师组成)和四名学生评委参加校级终评(博士组、硕士组分两场,评委人选可重复)。出席“研究生十佳”硕士组答辩的学生评委可为全日制在读硕士生或博士生,“研究生十佳”博士组答辩的学生评委必须为全日制在读博士生。

“研究生十佳”校级终评拟于6月中旬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届时候选人按照顺序依次开展答辩,每位候选人展示5分钟,专家评委提问2分钟。由教师评委和学生评委对候选人综合表现进行投票,教师评委投票数占评定权重的80%,学生评委投票数占评定权重的20%。

经统计票数,按每位候选人得票数多少确定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十佳”获奖人名单(文管组获奖不少于1人,文管组包括:8系、11系、12系、20系、26系、28系、29系)。

5.校级公示

“研究生十佳”及“研究生十佳提名奖”获奖者在全校范围内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物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