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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7-2018学年度(第三批)学位审核工作时间安排
发布时间:2018-04-11   作者: 访问量:

一、时间安排

1. 2018年6月8日是本次拟申请学位人员的答辩截止时间。

2. 2018年6月9日-13日物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拟召开会议审核学位。

3. 2018年6月15日是各学院将学位审核相关材料及规定的学位论文交校学位办公室的截止时间。各学院有关人员应仔细核对本次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的信息、电子照片(要求见附件1),必须确保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准确、无遗漏。

4.2018年6月25日-29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拟召开会议审核学位。

5.2018年6月15日至2018年7月6日期间校学位办公室进行学位审核数据汇总统计、学位会相关材料准备、学位会组织召开、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通知书制作发放、学位授予数据整理报送等工作,暂停接收博士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相关事宜。

6.自2017年10月1日起,评阅方式为“匿名评阅”的博士学位论文一律采取“网上评议”方式送审。“匿名评阅”的博士学位论文须通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开放平台”进行“双盲”制评阅(详见附件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对“匿名评阅”博士学位论文采取“网上评议”工作的通知》)。拟申请学位的博士生如确定为“匿名评阅”,请参考学位审核工作时间节点和匿名评阅送审周期,合理安排评阅申请的办理。

注:匿名评阅周期为自申请者至学位办办理评阅申请之日起40个工作日。论文评阅完成后,应按照评阅专家意见完成评阅意见汇总、论文修改、书面回复、提交分委员会及校学位办(各需5个工作日)办理答辩审批等工作。

7.即将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博士生如需申请先答辩暂缓审核学位,参照附件3:《关于申请先答辩暂缓审核博士学位的补充规定》执行。

二、其他说明

1. 对如下情况应在2018年5月13日之前办理相应手续:

(1)申请重新评阅答辩、重新审核学位、暂缓审核学位人员应填写相关的表格(见附件4)并提交分委员会审核;

(2)提前答辩、延期答辩及其它特殊情况,应按研究生院有关规定、填写相关的表格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核。

请将以上审核通过的表格附在《学位审批材料》的封面和第一页之间,否则不予审核其学位。

2.申请博士、硕士学位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论文的规定》执行,其中“关于学术论文检索(或称收录)数据库(SCI、SCIE、SSCI、A&HC、CPCI-S、EI)的相关说明及查询”见附件5。研究生申请答辩时须提交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及学术成果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6。上述材料应附在《学位审批材料》之后。

3.各分委员会和每位学位申请者应按我校《研究生撰写学位论文的规定》,同时按附件7和附件8的具体要求提交学位论文,分别提交给校综合档案室、学院资料室、校图书馆。

4.对于不符合要求而进行学位论文答辩者,本次答辩无效,待符合相关要求后重新进行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

注意:

(1)附件1的电子版,请在http://graduate.buaa.edu.cn“学位学科” “学位管理规定”中下载。

(2)附件2(点击下载)、附件3(点击下载)。

(3)附件4、5、7、8的电子版,请在http://graduate.buaa.edu.cn“学位学科”“相关表格及说明下载”中下载。

(4)附件6的电子版,请在http://graduate.buaa.edu.cn “学位学科”“博士评阅答辩”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