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试行)》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综合改革试点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补充规定》、《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若干类别研究生奖助管理的补充规定》,现就2015级直博生和2016级、2017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1.2015级直博生、2016级、2017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于9月1日(星期六)启动。参评学生范围应包括:2015级学历直博生、2016级、2017级学历硕士和博士,含符合参评条件的非定向培养研究生(含公派出国)、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学生以及未办理入伍手续、不具备军队在职干部身份且不享受军队提供薪酬的全日制国防生,不包含退学、硕转博和其他定向委培(含单考生)学生。请各位同学仔细核查附件1参评学生名单,如有符合条件但不在名单中的同学,请于9月3日(星期一)下午5点前联系研究生辅导员。
2.2016级学制为2.5年的硕士研究生本次不再单独评定,最后半年按2017年秋季学期确定等级相应额度的一半发放学业奖学金。2017年秋季学期评定结果见附件2,请相关同学仔细核准,如有问题者,请及时联系研究生辅导员。
3.2015级直博生评选延续上一年度的等级,具体情况参见附件3,请相关同学仔细核准,如有问题者,请及时联系研究生辅导员。
4.2017级硕士研究生和2016级、2017级博士研究生本次需重新评定。请参评同学务必仔细阅读附件4、5中的评审细则,自愿将评审细则附件中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填写完整(学习成绩暂时不用填写,将由教务老师统一给出),连同评审细则中要求的相关支撑材料,于9月4日(星期二)10点-17点,将全套材料电子版材料发至physicsjxj@126.com,全套纸质版材料交至主楼320办公室,逾期将视作放弃参评。
5.往年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今年入学的“西部支教计划”专项、半脱产学生干部(学生处、团委)类型的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按录取年份公示的等级以及2018年9月入学的同类型、同等级研究生的额度执行。
6.休学研究生,休学期内不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参评年限顺延。上一学年度有休学记录的研究生,学院按实际学习情况确定是否参与本年度评审。如不参评,不占各等级名额,实际奖学金按照上一年度确定的等级发放,待下一年度评审后按评选等级发放下一年度的学业奖学金。
7.9月6日上午,奖学金评审小组将公布评审初步结果。对于有异议者,将在当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行答辩,由评审小组对结果进行复议。
物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9月1日
附件1 2018年学业奖学金参评学生名单
附件2 2017年秋季学期硕士奖学金评定结果
附件3 2017年秋季学期博士奖学金评定结果
附件4 物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附件5 物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附件6 物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试行)
以上附件请到下载专区打包下载“关于2018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启动的通知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