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优秀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优秀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定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就2018年优秀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1.2018年优秀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定工作于10月17日(星期三)启动,评审要求按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优秀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定细则》、《物理科学与核能工程学院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审细则》,全文详见附件1-1、1-2。
2.本次评审的校长奖学金类别为: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奖学金、研究生科技将赛奖学金和研究生年度公益人物奖学金。参评学生应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3.申请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奖学金的团队,需填写附件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奖学金申请表》;申请其他校长奖学金的同学,需填写附件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优秀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
4.请参评同学仔细阅读附件1-1、1-2评审细则的相关条件,自愿填写相应申请表(并附申请支撑材料和不少于1500字的个人情况介绍材料)以及附件4。于10月18日(星期四)下午5点前,将电子版材料发至physicsjxj@126.com,纸质版材料交至主楼320办公室,逾期将视作放弃参评。
5. 评审答辩会安排将根据申报情况另行通知,请各位参评同学做好答辩准备,答辩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答辩包括3分钟展示和1分钟提问。
6.已获得某类别校长奖学金的研究生,同一申请理由不能在不同评选年度使用。一旦发现有重复使用的情况,取消本年度评选资格。
7.违法违纪或受到学校行政处分且未解除的同学,不得参加本年度评定。
8.校长奖学金荣誉可兼得,奖金按照获奖最高额度的类型发放。
9.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北航研字〔2017〕9号)第二十条规定,除学业奖学金外,每名研究生每学年最多可获得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社会奖学金三项中的两项奖学金。
10. 在申请阶段,学院将所有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个人情况介绍材料不得摘抄、拼凑网上内容)扫描件在学院网站公示;请参评同学务必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一经查出,取消本次及后续评选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物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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