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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物理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09   作者: 访问量:



物理学院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预选工作现正式启动,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国家奖学金:物理学院2020级、2021级本科生以及2020级、2021级、2022级强基计划本科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物理学院2020级、2021级本科生以及2020级、2021级、2022级强基计划本科生
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维护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
方面特别突出;

国家奖学金:评审学年成绩排名年级前10%(含10%),无不及格课程;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学年注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绩排
名年级前40%(含40%),无不及格课程。

本次评定使用上一学年必修课程算术平均分成绩排名。

注意: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北航之友奖学金不可兼得,已获评小米奖学金、宝钢教育奖、3年制曾宪梓奖学金的学生不参与本次评选。

三、奖励金额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

五、报名方式

10月10日(周二)中午12点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填写《附件: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将申请表电子版及相关获奖情况支撑材料电子版交至本年级辅导员,申请表电子版文件重命名为【学号-姓名-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二者择一)申请表】。

六、评选方式

材料收集齐后将由学院审核是否满足申报条件,满足申报条件的候选人根据评分确定推荐排序,每人满分100分,其中70分依据必修课程算数平均分Í0.7折算得出,另外30分通过现场评审会,由评委打分得出。以上30分,应综合考察候选人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的情况,如科技实践、学术研究、学科竞赛、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文艺体育等。

现场评审按照从高年级到低年级的顺序进行,每个年级内部候选人上场顺序抽签决定(向本年级辅导员提交纸质材料时现场抽签)。每位候选人自我陈述3分钟,评委提问及回答2分钟。

答辩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杨泽楷,17801717693


【附件: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