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优秀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选办法》,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学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研究生,隶属于校长奖学金,原则上从每年的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中评选。现就做好2023年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1.研究生校长奖学金适用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申请者需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优秀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度校长奖学金汇总表》(附件3),于11月20日(星期一)中午12点前,将纸质版材料交至沙河C座5层公式墙前的“研究生学生工作”投递柜,电子版材料于上述同时间前发至physicsjxj@126.com(注意两份文件命名格式为:学号+姓名+校长奖学金申请表/汇总表),逾期不提交者,将一律视为放弃参评。
2.根据报名情况,学院将组织答辩并确定最终人选,答辩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3.违法违规或受到学校纪律处分且未解除的研究生,不得参加本年度评定。
4.本年度公益人物奖学金和本次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不可兼得。其余校长奖学金荣誉可兼得,奖金按照获奖最高额度的类型发放。
5.已获得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的研究生,同一申请理由不能在不同评选年度使用。一旦发现有重复使用的情况,取消本年度评选资格。
6.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规定,除学业奖学金外,每名研究生每学年最多可获得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社会奖学金三项中的两项奖学金。
7.全面公示。在申请阶段,学院将所有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扫描件在学院网站公示;确定推荐人之后,将推荐人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请务必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一经查出,取消本次及以后的评选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