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学院研究生工位的管理,特将现阶段学院研究生工位分配情况予以公示,请学生严格遵照公示情况使用工位。学院将按照《物理学院研究生工位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行工位管理。若学生未按《办法》要求而私自进行工位调换,学院将告知其导师要求恢复工位原貌,如拒不执行,学院有权收回该生工位并后续不予分配。若学生确有工位调换需要,请按照《办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向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交纸质申请。
工位公示信息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0日-2024年3月22日
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或疑问,请于公示期间联系各带班辅导员
物理学院
2024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