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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0级直博生、2021级博士生、2022级研究生、2023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7   作者: 访问量:

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已启动,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现就2020级直博生、2021级博士生、2022级研究生、2023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1.参评范围:符合参评条件的全日制非定向培养研究生(含因公出国)、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学生,不包含退学、硕转博、纳入我校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方案(该部分学生将单独评选卓越工程师奖学金)和其他定向(含单考生)研究生。

2.2022级学制为2.5年的硕士研究生本次不再单独评定,最后半年按2023年秋季学期确定等级相应额度的一半发放学业奖学金。请2022级硕士仔细核对附件1中的名单和去年获奖等级(名单不包含硕转博人员),如有问题请在101918:00前联系辅导员如在上一年度有以下任一情况者:学年内有不及格现象中期考核不通过或专业学位硕士生实践考核不通过伪造材料、重复使用成果、作弊、学术不端行为、违反学术道德违法违纪受到处分且未解除违反学校安全保密相关规定退学、硕转博等情况其奖金不予发放。2022级学制为3年的硕士研究生,由相关学院自行研究决定是否重新评定。

3.往年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今年入学的“西部支教计划”专项、半脱产学生干部(学生处、团委)类型的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按录取年份公示的等级以及20249月入学的同类型、同等级研究生的额度执行。

4.休学研究生休学期内不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参评年限顺延。上一学年度有休学记录的研究生,学院按实际学习情况确定是否参与本年度评审。如不参评,不占各等级名额,实际奖学金按照上一年度确定的等级发放,待下一年度评审后按评选等级发放下一年度的学业奖学金。

5. 2023级硕士研究生和2020级直博生、2021级、2022级、2023级博士研究生本次需重新评定。请参评同学仔细阅读附件23的评审细则,自愿将评审细则中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填写完整(所有成果需附有支撑材料,否则无效;学习成绩暂时不用填写,将由教务老师统一给出),1023日(星期)中午12点前,将电子版纸质版材料发送给各班班长,电子版材料命名格式“学号-姓名-学业奖学金申请”。请参评的同学注意,逾期将视作放弃参评。

物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