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已启动,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现就2020级直博生、2021级博士生、2022级研究生、2023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1.参评范围:符合参评条件的全日制非定向培养研究生(含因公出国)、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学生,不包含退学、硕转博和其他定向(含单考生)研究生。
2.2022级学制为2.5年的硕士研究生本次不再单独评定,最后半年按2023年秋季学期确定等级相应额度的一半发放学业奖学金。请2022级硕士仔细核对附件1中的名单和去年获奖等级(名单不包含硕转博人员),如有问题请在10月19日18:00前联系辅导员。如在上一年度有以下任一情况者:学年内有不及格现象,中期考核不通过或专业学位硕士生实践考核不通过,伪造材料、重复使用成果、作弊、学术不端行为、违反学术道德,违法违纪受到处分且未解除,违反学校安全保密相关规定,退学、硕转博等情况,其奖金不予发放。2022级学制为3年的硕士研究生,由相关学院自行研究决定是否重新评定。
3.往年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今年入学的“西部支教计划”专项、半脱产学生干部(学生处、团委)类型的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按录取年份公示的等级以及2024年9月入学的同类型、同等级研究生的额度执行。
4.休学研究生休学期内不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参评年限顺延。上一学年度有休学记录的研究生,学院按实际学习情况确定是否参与本年度评审。如不参评,不占各等级名额,实际奖学金按照上一年度确定的等级发放,待下一年度评审后按评选等级发放下一年度的学业奖学金。
5. 2023级硕士研究生和2020级直博生、2021级、2022级、2023级博士研究生本次需重新评定。请参评同学仔细阅读附件2、3中的评审细则,自愿将评审细则中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填写完整(所有成果需附有支撑材料,否则无效;学习成绩暂时不用填写,将由教务老师统一给出),于10月23日(星期三)中午12点前,将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发送给各班班长,电子版材料命名格式“学号-姓名-学业奖学金申请”。请参评的同学注意,逾期将视作放弃参评。
物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17日